索引号 | ZFBM-zfbmscjgj-zcwj--2018-0090 | 公开日期: | 2018-01-05 16:11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市场监管所、机关股、队: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能,县局决定,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百日执法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整治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无照、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营行为,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整治时间
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2月2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依法开展全县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坚决取缔涉及安全生产方面无照、无证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周边、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依法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电动车、代步车)销售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对涉及汽车修理售后服务经营的,要做好双告知。加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电动车、代步车)以及配件销售和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擅自回收报废汽车、拼装汽车的违法行为。
(三)做好消防商品经营户注册登记工作。涉及消防前置许可或审批的,认真做好双告知,加大流通领域消防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商品,对经营假冒伪劣消防商品的,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四)继续做好全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式的通知》、《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把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电气火灾整治等工作抓实干好。
四、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是推进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的有力抓手,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必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要切实负起属地监管责任,把工作落实抓好。
(二)狠抓落实。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关股队,要结合部门实际,按照整治重点,逐户排查,对发现涉及违法违规经营的,要严厉查处,确保整治工作干出成效。
(三)加强联系。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整治工作中,对存在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难点问题,要及时与县安委会联系,加大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配合,下功夫解决整治难点问题。
(四)信息报送。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18年2月2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送于市场综合监管股。(联系电话:6323316 QQ:79383482)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日
抄送:归档。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