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cjgj-zcwj--2018-0091 公开日期: 2018-07-02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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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快检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石市监发〔2018〕12号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快检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检测中心、执法大队、各镇市管所:

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安全,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快检抽检计划涵盖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食品流通企业、市场摊贩,具体安排如下:

组织实施本次食品快检抽检由石泉县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及各镇监管所组织实施,执法大队负责不合格样品处置工作。

工作任务1.本次监督抽检任务以食品快检为主,通过快检结果筛查出疑似不合格产品,检测中心负责监督抽样送检判定。被抽样单位根据本次快检的批次数量和快检品种在被抽样企业名单中随机选取,保证高频次,避免重复性快检。本次任务共快检960批次、5大类,其中蔬菜水果类288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240批次,坚果类240批次,面类及面制品48批次,其他品种144批次。

2.抽样场所。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小摊贩。

时间安排2018年1月1日-3月20日前完成快检抽样并上报检测结果,3月30日前完成信息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以食品药品检验和质量技术检测中心主任李鹏为组长,徐晓玲、吕焱杰、李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验中心检验室,吕焱杰具体负责协调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要结合17年抽检结果分析,合理确定抽检监测对象和范围,要把群众消费量大的品种、高风险食品品种、其他渠道已经发现问题的品种等作为抽检监测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提高抽检靶向性。

(三)积极配合工作。综合执法大队收到检验中心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的检验反馈后,应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和经营问题食品,对相关产品按程序依法进行查封扣押和责令召回,并做出没收、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理决定。同时做好与承检机构的联系,保证样品及时送检,督促索要检验报告,传达检验结果。

(四)严明工作纪律。承担抽检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事前通知被抽检单位,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同时要执行保密纪律,对不宜公开的检验结果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公布。

附件1: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快检任务分配表

附件2: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快检结果汇总表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3日

抄送:县政府办,归档。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 月23 日印发

附件1

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快检任务分配表

地区快检批次数量
县食品药品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200
城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100
曾溪镇市场监督管理所50
云雾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50
两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50
饶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0
池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0
中池镇市场监督管理所50
迎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50
后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0
熨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80
喜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50
合计960

附件2

石泉县镇2018年春节期间食品快检结果汇总表

快检类别3月20日前完成快检抽样并上报检测结果
快检数量(批次)合格(批次)不合格 (批次)不合格明细
产品名称抽样地点快检单位快检结果是否复检及复检结果
蔬菜水果类        
畜禽肉及副产品类        
坚果类        
面类及面制品类        
其他品种类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