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nlkjj-zcwj--2018-0113 | 公开日期: | 2018-07-05 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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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石农林科发〔2018〕79号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关于认真做好当前胡蜂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胡蜂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胡蜂伤人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胡蜂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胡蜂防控的责任感。
胡蜂防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当前已进入胡蜂筑巢、繁殖和活动高峰期,蜂群数量快速增长,因此,请各镇要站在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按照“抓早、抓小、抓准”的防控措施,切实做好胡蜂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夯实工作任务,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监测排查。胡蜂巢监测排查是胡蜂防控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及时发现,及早报告,才能为摘除蜂巢、设置警示标志等防控措施奠定基础。各镇人民政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蜂巢的监测排查工作,要面向全镇公布监测举报电报,接受群众举报,做到信息及时、反应迅速、科学应对、妥善处置。
(二)科学开展防控。各镇人民政府要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启动胡蜂防控方案,组织镇、村力量成立防治专业队伍,按照“安全、及时、彻底”的原则,对学校附近、城镇周围、公路沿线、景区景点等人口密集区的蜂巢优先进行摘除消灭;对偏远、高山、深沟等人员活动较少,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蜂巢,设立警示牌,告知群众,提高警惕。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镇务必准确掌握本辖区发生的胡蜂防控信息,落实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执行胡蜂监测周报告制度,从7月1日起,每周四下午17时前将胡蜂监测排查表统计报县森防站,由县森防站统一汇总上报市局。对气温异常、可能大规模暴发胡蜂伤人事件的,要提早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媒介向群众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联系人:胡良军,电话:15909171117,QQ:1258599269 )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镇要加强胡蜂防控科普知识的宣传和防控技术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宣传册、明白卡等形式深入村组农户宣传讲解胡蜂防控知识,增强群众预防和自救能力。加强对防控队伍的业务培训,促使其掌握有效的灭杀技术和防护措施,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推进胡蜂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五)明确目标责任。坚持“以人为本、属地管理、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科学防控、保障安全”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科学防控等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除治。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胡蜂防控责任逐项夯实。
各镇要在总结汲取往年成功经验和成功作法的基础上,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松懈、厌战思想,及时启动胡蜂防控工作,采取“镇级领导包片、镇办干部包山头、村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责任措施,把宣传教育、监测预警、蜂巢排查、摘除灭杀等任务进行夯实,全力以赴抓好胡蜂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胡蜂伤人事件。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