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ZS-zfzstjj-zcwj--2018-0066 | 公开日期: | 2018-07-27 15:58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相关镇人民政府:
据国家统计局安康调查队《关于开展住户调查类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安调发﹝2018﹞10)号文件精神,近期市调查队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我县进行检查,被抽查住户调查点工作开展代表全县整体情况,请涉及住户调查工作的5个镇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包括居民收支调查、国家农村贫困监测调查的住户调查工作。
自查内容2018年上半年住户调查在样本管理规范性、数据真实性、工作规范性以及与保证数据质量有关的基层基础工作等三方面内容。
(一)样本管理规范性自查内容。
1.调查小区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摸底调查和抽选调查住宅样本;
2.调查户拒访或者拒绝记账后,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换户处理并实施调查;
3.是否及时报送了户资料更新相关信息。
(二)数据真实性自查内容。
1.记账户账页与入户核实数据对比检查真实性及记账的规范性;
2.对于以下几种情况要认真核查:
(1)未按制度规定统计家庭常住人口数,多统或漏统人口;
(2)未按规定计入的收入或消费;
(3)非记账户代为填写或修改,且未经记账户核实确认的数据;
(4)伪造账页。
(三)工作规范性自查内容。
1.调查员、辅助调查员是否按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住户调查实施过程数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开展调查工作;
2.记账户是否按照《工作规范》正确记账;
3.重点核查以下几种操作不规范情况:
(1)记账户错记、漏记、混记、回忆性记账等;
(2)记账户使用铅笔记账;
(3)记账户台账、日记账封面和内容未正确填写,明显留空;
(3)记账户无记账能力,由辅调员代为记账,但未有明确标识和记录;
(4)记账户存在漏记或错记,与记账户核实确认后,调查员予以修改,但未经记账户签字或没有调查员签字。
(四)基层基础工作自查内容。
1.各调查点对住户调查制度,以及与住户调查工作有关的各项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2.住户调查人员配备和专业技能培训情况;3.住户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1)镇调查人员和辅助调查员访户指导的频次和方式(以工作记录、访户记录为准);
(2)调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和建议。
因时间紧内容多,请涉及住户调查工作的5个镇请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并于7月27日上午12时前将自查报告报县统计局。
联系人:方瑶、邓泉 联系电话:6321422
石泉县统计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