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饶峰镇人民政府
审计项目:饶峰镇三合村一事一议工程决算的审计
一、工程决算审核情况
审计以后发生的建设费用,饶峰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合同和合法的结算票据据实计算和调整总投资额。
截止审计期间,工程合同价199958.16元,变更增加工程款68324.74元,变更减少工程款48095.03元,审计计算的总投资额为220187.87元。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款22797.68元,审计已作核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