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FBM-zfbmczj-fpzjsygl--2018-0525 | 公开日期: | 2018-09-21 16:02 |
| 来源 | |||
| 内容概述 | |||
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七批
基础设施项目资金的通知
县水利局:
为加快推进2018年我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步伐,顺利实现脱贫达标目标任务,根据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关于下达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七批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18〕518号)文件要求,结合《石泉县2018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石脱指字〔2018〕15号)文件,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同意,现下达你局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七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400万元,专项用于贫困地区节水灌溉,部分社区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年终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资金规模
按照(石发改发〔2018〕518号)文件,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第七批财政整合项目10个,其中高效节水工程5个1640万元、安全饮水工程5个360万元,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此次按项目投资计划70%一次性下达,剩余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后,县财政将统一清算。
二、资金使用要求
本次下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实行县级报账制。各镇和实施单位要认真对照《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快组织实施,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程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履行工程“四制”管理,加强招标投标程序;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统筹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进一步规范项目资料收集,为加快扶贫资金支出创造条件。
三、资金监督管理
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认真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项目及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石泉县2018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第七批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分配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18年9月20日
抄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扶贫局、发改局、审计局,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