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hbj-gknb--2018-0250 | 公开日期: | 2018-11-30 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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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石泉县201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公示
按照省环保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陕环发﹝2012﹞86 号)等文件要求。11 月26日,县政府组织县发改、环保、财政、审计、水利、住建、国土局等部门业务技术人员对石泉县201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进行自查验收。
2017年度石泉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覆盖曾溪镇、迎丰镇、云雾山镇、中池镇、城关镇、熨斗镇、饶峰镇共7个镇20个村,项目总投资1024万元。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污染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环保宣传四大类。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建设保护饮用水源地6处,设置水源地标示牌6个,隔离防护网1780m,界桩48个;生活垃圾污染治理方面:为20个村配置120L垃圾桶2482个,3立方垃圾收集箱164个,3立方勾臂车8辆,5 吨垃圾压缩车1辆,5 吨垃圾清扫车1辆,新建垃圾压缩站3座,对接垃圾车3辆;生活污水污染治理方面:新建污水处理设施3套,即在城关镇丝银坝村新建处理能力为10m3/d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在饶峰镇胜利村新建处理能力为150 m3/d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在中池镇军民村新建处理能力为50 m3/d污水处理设施一套;农村环保宣传方面:设立工程标识牌6个,设立项目村标识牌17个、项目镇标识牌4个、印发环保宣传手册5157册。
自查初验工作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验资料、听取工作汇报认为,通过实施项目建设,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显著提高,村容村貌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日益完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符合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县级自查初验收。特此公示。
石泉县环境保护局
2018 年11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