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czj-zfcg--2019-0847 | 公开日期: | 2018-08-02 09:18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关于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成指挥平台及前端卡口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成指挥平台及前端卡口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成指挥平台及前端卡口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QZFCG2018007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址:石泉县城二里桥东
联系方式:0915-632125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石泉县财政路
联系方式:0915-632515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成指挥平台及前端卡口设备升级改造(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项目用途:设备升级改造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82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资格合格条件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该行业必备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传真、邮件报名。供应商在本磋商项目中,不能有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
1、发售时间:2018 年7月31日至 2018年8月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石泉县财政局二楼采购中心
3、磋商文件领取:不接受传真、邮件报名;(自带U盘拷贝)
注: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4日下午15:30
2、磋商时间:2018年8月14日下午15:30
3、磋商地点:石泉县资源交易中心(石泉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阮女士 电话:0915-6325159
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张队长、赵科长 电话:0915-6321259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