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czj-zfcg--2019-1142 | 公开日期: | 2019-03-05 11:01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石泉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QZFCG2019001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石泉县北环路
联系人:王勰
联系方式:0915-6321659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石泉县财政局二楼
联系人:阮仕婷 联系方式:0915-632515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家具一批(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日常办公
采购预算:3768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两个信用记录);
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6、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9 年2月21日至 2019年2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文件领取:不接受传真、邮件报名;文件不支持邮购。(自带U盘拷贝)
注: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14:30分;
2、谈判时间:2019年3月5日14:30分;
3、谈判地点:石泉县资源交易中心(石泉县政务服务大楼三楼会议室,第一评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勰
电话:0915-6321659、15309157218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石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