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cjgj-zcwj--2019-0605 公开日期: 2019-09-1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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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及敬老院

石泉县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及敬老院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秋季学校食堂及敬老院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促进食品安全制度和管理责任的进一步落实,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及敬老院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目标:

严格落实学校、敬老院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学校、敬老院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学校、敬老院及校园周边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消除学校、敬老院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学校、敬老院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检查时间安排

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4日。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以全县各中小学、幼托机构、敬老院和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小餐饮、小食杂店为重点检查对象。

(一)开展校园内食品安全大检查

1、查责任是否落实。学校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餐饮操作环节每一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2、查制度是否健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按规定建立各项制度。涵盖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清洗消毒,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虫鼠害防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着重查看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及学校对食堂硬件设施建设的情况。

3、查记录是否齐全。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对相应工作按要求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保存。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查验记录,餐饮具的清洗消毒记录,每日晨检记录以及食品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记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的检查记录。

4、查行为是否规范。一查持证经营,二查环境卫生,三查健康证明,四查索证索票,五查清洗消毒,六查加工管理,七查食品贮存,八查添加剂的使用,九查食品留样。

5、督促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学校食堂要采取玻璃幕墙或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形式,公开学校食堂的粗加工间、烹饪间和清洗消毒间等重点区域。对需要升级改造的学校食堂,校方要主动与市场监管局联系沟通改造事宜,市场监管局要按照“明厨亮灶”标准和要求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现场指导,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

6、保障学校饮用水安全。对学校因假期停用的自来水管网要进行检查,确保末梢水合格;使用自备水源或有储水设施的要对储水设施、井水等进行检查消毒;对校内自净水要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饮用;学生使用的饮水机必须按规定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不得使用超过保质期或无法定资质企业生产的桶装水。

7、查整改是否到位。严查学校、敬老院食堂是否按专项整治要求进行自查,是否及时处理已经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是否对各种餐饮重新清洗消毒,是否对食堂的场地、设施、设备进行了完善和更新,是否对上次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开展校园周边食品整治

1、查食品经营户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行、超过保质期或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等自律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食品包装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经营假冒伪劣、有害有毒、过期变质、“三无”食品、“辣条食品”以及以内装玩具等方式吸引学生且价格低廉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2、查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过程是否有违法行为。严格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相关设备设施配置和使用、食品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保管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要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油烟经处理后排放,防止空气污染。

4.对学校、敬老院以及学校周边流通环节的盐业销售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四、抽调人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科技局组成专项检查组集中进行检查,卫健局自行安排饮用水检查,各镇市场监管所配合。(具体分组见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监管。充分调动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顿规范学校及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行为,检查中要留有痕迹,做好记录,存在问题的地方要留有照片,以便整改,对有违法行为的和复查时仍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交给执法大队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公安部门,各镇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日常检查频次,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63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在校师生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

(三)强化督导检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将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深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暗访督查,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学校、敬老院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

附件2: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登记表

附件3:2019年度秋季学校、敬老院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人员分组名单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泉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石泉县卫健局

2019年8月28日

附件1:学校、敬老院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
食堂名称:
食堂地址:
食堂类型:□高职□中学□小学□幼儿园□幼托机构□敬老院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建立了以校长(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有健全的学校(敬老院)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了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  
开展经常性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并有记录  
许可情况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超出许可范围经营违规加工凉菜或冷饮等食品  
没有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的行为  
食堂设施环境设置与供应食品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操作场所,且为独立隔间。  
食品原料进入、处理、加工、成品供应符合物流程序、布局合理,无交叉污染。  
通风排烟设施完善,食堂环境定期清洁,保持良好。  
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孳生条件及防止食品污染的措施。  
从业人员管理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工作期间穿戴工作衣帽  
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未加工直接入口食品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且有记录,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  
未有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符合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库存食品未超过保质期限,原料贮存符合相关要求  
清洗消毒配备了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设立了专用餐饮具保洁设施(柜)  
消毒池有标示且未与其它水池混用  
消毒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且能熟练操作  
餐饮具消毒符合相关要求,并建立记录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没有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  
生熟食品分开储存,区分标示清晰、未存在交叉污染  
加工制作食品能够做到烧熟煮透  
具有留样设备,运转正常,按规定留样且记录  
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经过充分加热  
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规定  
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要求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年月日

附件2: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登记表

当事人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签名):年月日
处理结果:
当事人意见: 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附件3:

2019年度秋季学校、敬老院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人员分组名单

第一组:余强(组长)赵鸿徐晓玲马小东

负责城关镇区域内中小学(含幼托机构)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单位及敬老院集中用餐单位的检查。

第二组:朱爱民(组长)方高清孔娟李龙

负责曾溪、云雾山、迎丰、两河、饶峰区域内中小学(含幼托机构)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单位及敬老院集中用餐单位的检查。

第三组:谢勇(组长)代朝辉代金金潘尚富

负责池河、后柳、喜河、熨斗、中池区域内中小学(含幼托机构)校园食堂及校园周边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单位及敬老院集中用餐单位的检查。

抄送:归档。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