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1-25 08:17 |
来源 | 池河镇人民政府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经镇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 |
池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经镇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段昌明(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小云(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胡德辉(镇党委副书记)
谭 峰(镇纪委书记)
谢远利(镇资源环境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责任副组长:徐 华(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成 员:李 琪(镇党组织委员)
陈 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柏林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辉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 伟(镇脱指办副主任、镇财政审计所所长)
熊国兵(镇派出所所长)
邓 卫(镇卫生院院长)
侯佑华(镇党政办主任)
钟 华(镇社保站站长)
魏小勇(镇民政所所长)
徐 萌(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社保站日常工作统筹镇资源环境和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人员共同完成,由徐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远利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王峰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二、 主要任务
统筹做好2018年度考核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企业,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定期督促检查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提请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完成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池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