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jmj/2020-0018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经贸发〔2020〕4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01月22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20-02-02 17:04 |
内容概述 | 2019年12月以来,武汉市及全国部分省份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结合经贸系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工贸企业、各股室:
2019年12月以来,武汉市及全国部分省份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结合经贸系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经贸局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军同志任组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张绪泉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对经贸系统疫情情况加强监测,对防范和应对工作加强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监测预警及时,防范措施得力,应对控制有效。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防控工作
各工贸企业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认真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正确科学的防病意识。
(二)加强疫情监测管控
1、各工贸企业要切实加强宣传,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关键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发送给各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要引导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减少到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
2、各工贸企业春节后复工前要重点对春节期间到过武汉或武汉籍的人员进行排查和登记,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3、经贸局全体干部要高度重视疫情的监测工作,春节假期期间尽量减少自身及家人市外、省外出行,减少大型聚集活动,确保安全稳定。
(三)加强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
各工贸企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每天下午15时前向经贸局报送“零报告”。经贸局每天由当日值班人员汇总信息后,于下午16时前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卫健局进行“零报告”,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书面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贸企业、全体机关干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做好疫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有效保障企业员工、自己及家人健康安全。
(二)各工贸企业、全体干部近期要重点关注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和宣传部门的有关消息发布,准确了解疫情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家属、周边群众的积极疏导和正面引导工作,切实做到不造谣、不传不实传言。
(三)各工贸企业负责人、全体机关干部在假期期间要保持通讯可联络状态,对有关工作部署要切实做到服从指挥、迅速反应、尽职尽责、落实到位。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