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zrzyj/2020-0143 | 公开日期: | 2020-02-19 14:44 |
来源 | 自然资源局 | ||
内容概述 |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自然资源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5日
自然资源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
2019年12月以来,全国部分省份陆续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形成了严重威胁。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石办函[2020]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建立完善科学防控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全局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疫情监测。局政办股牵头负责做好全面摸排筛查上报干部职工与疫情发生区域人员接触情况,制定隔离方案,做好发热病人分诊、登记、报告工作,加强病例筛查和早期诊断。注意询问发热病人两周内有无武汉及疫情发生地区旅行史、工作史、接触史,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立即按疫情监测报告程序及时处理。
(二)落实属地防控。各股室、单位要动员干部职工及家属做好两周内自疫区返乡人员,特别是自武汉返乡人员的摸排、登记工作,及时报政办股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引导发生发热症状群众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避免隐瞒病情现象发生。请局全体干部及其亲属要密切关注近15天从武汉或疾病流行区域返乡或来石人员,规劝其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同时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三)做好应急值守。从1月25日起至1月30日每天保证防控值守人员不少于一半(名单附后),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外出必须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全体干部出石泉县境必须向局主要领导请假。每天值守工作以春节放假值班人员为主,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坚决杜绝脱岗、非正式人员顶岗和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等现象。
(四)实施综合治理。局全体干部及其亲属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要到其他科室,就诊时请主动如实告知医生武汉或外地旅居史、接触史。请局全体干部做好自我防护,勤洗手,外出时一定要佩戴口罩,不随地吐痰,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和空气不通畅的地方,减少接触病源风险。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请局全体干部理智应对疫情,相关疫情信息,有关部门会及时通过正规渠道公布,请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近期疫情形势严峻,根据专家建议,春节后能不外出就不要外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专班,牵头做好我局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股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行业管理和属地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全力防控的工作合力。
(二)灵通工作信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要求。落实领导带班制度,调派熟悉工作的人员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值守;每日16点前要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卫健局进行“零”报告,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书面报告。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或因不及时摸排、报告、转诊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追责问责,对不执行有关规定、工作不力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