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如期到来。由于当前尚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人员过度聚集,迎丰镇采取干部“定点+上门”、防控点宣传、公众号推送、音频喇叭播放等方式开展宣传。
3月15日,迎丰镇市场监管所联合镇安监办、城镇社区志愿服务队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市场检查和普法宣传,以此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商品市场规范有序。
结合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有序复工工作要求,检查组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对辖区内符合防疫标准的经营门店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将持续进行停业整顿,以此铲除疫情期间安全隐患;通过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向周边群众发放消费维权宣传手册300余份;对前来咨询的群众,细心解答关于假冒伪劣产品的真伪辨别方法,还向群众公布12315、6661052等县镇举报投诉电话;检查店铺落实防疫要求,告诫店铺业主不得哄抬物价,并将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同时,结合干部检查,志愿者积极向群众介绍疫情防控知识,根据消费场景不同,选择针对性的宣传资料进行匹配宣传。在集镇药店重点宣传口罩、消毒水等新冠肺炎病毒防护用品及药品不得囤货提高价格;在农贸市场重点宣传禁止销售、食用野生动物,提倡饮食新风尚;在超市商店重点宣传禁售“三无”和假冒伪劣商品,餐饮场所要加强日常消毒,提醒消费者出入公共场所要随时佩戴口罩。
迎丰镇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为支点,撬动辖区市场主体和消费群体积极参与,放心消费,以此提高群众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