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0-0030 公开日期: 2020-04-20 15:33
来源 水利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水利局关于对《石泉县两河镇兴坪村堰坪河大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泉县水利局

关于对《石泉县两河镇兴坪村堰坪河大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水字〔2020〕54号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你局委托西安景天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编制完成了《石泉县两河镇兴坪村堰坪河大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接贵局申请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批复的文件,我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20年4月8日经踏看现场后,对《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现形成如下审查批复意见。

一、该《评价报告》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二、石泉县两河镇兴坪村堰坪河大桥建设工程位于本县两河镇兴坪村境内,跨越堰坪河而建,桥梁起点与 G210 国道形成 T接,终点与对岸(河道左岸)通村道路连。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综合考虑本项目的地位和功能、未来交通量发展水平等因素,该桥梁等级为公路四级,设计速度为20km/h。拟建桥梁全长为102.98m,设计桥面宽度为8.0m=净7.0m (车行道)+2×0.5m(防撞护栏)。

三、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结合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所处位置、规模等级、使用功能、防洪安全重要程度等,同意《评价报告》提出本桥梁工程设计洪水采用工程区堰坪河河道50年一遇重现期洪水进行防洪影响评价与分析。因建设工程上游及周边无其它山洪沟道和病险库塘、窖池等洪涝灾害威胁,故本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分析仅考虑堰坪河洪水的危害因素。

四、同意《评价报告》对拟建桥梁处堰坪河河道断面设计洪水流量及其设计洪水位的分析论证。依据实际量算核准的工程区河道断面以上控制流域面积及其相关水文要素,通过计算分析和综合论证比较,桥位处堰坪河河道断面50年一遇重现期设计洪水流量为1700m3/s,推求出的相应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544.05m(相对高程系统)。此结论性成果可作为该跨河桥梁建设工程防洪评价和建设实施的基本依据。

五、同意《评价报告》对建桥后防洪安全能力的分析计算结果和对桥梁底部高程及桥墩防冲刷深度的分析论证。①该桥梁断面处堰坪河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为544.05m(相对高程系统),复核计算所得加风壅增高、波浪爬高、安全加高后的设计安全防洪高程为544.88m,而设计新建桥梁最低处桥梁底部高程则为548.23m,高于复核计算所需安全防洪标高3.35m,故该拟建桥梁设计高度完全满足工程区堰坪河50年一遇设计洪水的行洪安全要求;②经计算,桥位断面处一般冲刷深为1.68m,局部冲刷深度为2.65m,一般冲刷与局部冲刷合计为4.33m。桥梁处现状河道断面情况下50年一遇洪水位为544.05m(相对高程系统),计算出的该处最低冲刷线高程为531.86m,而所设计最低桩底高程为525.92m,桩底处在最低冲刷线以下5.94m,大于《公路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要求的基底埋深安全参数值,故冲刷对桥墩基础没有影响。

六、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所作的结论。①堰坪河兴坪村段现无跨河桥梁,其河道对岸(左岸)村民及车辆出行十分困难,严重影响了村民的生产、生活及交通出行。本项目建成后,将解决周围村庄居民生产和生活的交通瓶颈问题,为兴坪村的村民创造一个安全、便捷的交通条件,对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故修建本桥梁工程是十分必要的;②除本桥梁建设外,近期堰坪河兴坪村段尚无其它水利规划安排,桥梁建设不会对其它有关规划产生影响;③拟建桥梁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桥梁全长102.98m,采用多跨方式跨越河道,桥梁起点与 G210国道形成 T接,桥台设在公路挡墙内,基本不占用河道。终点与通村水泥路相连,桥台设在高漫滩的缓坡地带上,没有压缩河道断面。桥梁建设不影响现有G210公路防洪标准,即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河道管理的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④在50年一遇设计洪水条件下,建桥后桥墩占用过水断面30.7m2,阻洪流量为155m3/s ,仅占设计洪水流量的9.1﹪,且桥下尚有净空高度余量3.35m,本桥梁建设对河道行洪能力影响不大;⑤桥梁轴线与河道主流线虽有一定交角,桥墩与水流方向基本一致,但水流总体流态、流向都不会发生大的改变。桥位河段河谷狭窄、山势陡峭,河床比降大,受上下游弯道控制,河道主流相对稳定。受两岸山势控制,河道边界条件稳固,桥梁建设对河势稳定不会带来影响;⑥桥梁起点T接G210国道,由于路口设计需满足转弯半径15m的技术要求,需要在桥台处加宽道路而损毁现有挡墙,桥梁施工期间对公路挡墙有短暂时间的影响。建桥后最大壅水长度为76m,壅水高度0.20m,对上游右岸居民临河房屋和230m处的人行吊桥无影响。左岸为一级阶地和坡耕地,无堤防、护岸及其它工程设施;⑦本工程项目的建成,极大地方便两岸人员的交通和物资流通,也有利于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输送,对防汛抢险会更加有利。桥梁起点T接G210国道,桥台设置在公路挡墙内,由于施工场地狭窄,施工期间可能占用局部公路,可能对防汛交通会有短暂影响,但完全可采取必要的保畅措施确保非常时期防汛抢险道路的畅通,因此桥梁建设对防汛抢险基本没有影响;⑧本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堰坪河50年一遇洪水流量,最低梁底高程高于本次复核计算梁底高程3.35m,桥下安全净空余量较大,满足河道行洪安全,符合设防标准要求。两端桥台设置基本没有压缩河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过水断面不被减小的要求,拟建桥梁防御洪水的标准与措施是适当的;⑨桥梁起点接G210国道,桥台施工期间需开挖挡墙或占用局部公路,对交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征得公路管理部门的许可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挡墙恢复方案和交通保障措施,尽可能消除或减少因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综上所述,通过防洪综合评价,本桥梁工程建设对工程河段水利规划、河势稳定、现有防洪标准及技术要求、防汛抢险等都不会带来不利影响,桥梁防御洪水的设防标准与采取的工程措施适当,建设工程上游及周边也无其它山洪沟道和病险库塘、窖池等洪涝危害,故项目建设对工程河段防洪保安无大的不利影响。

七、同意《评价报告》对该桥梁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和工程建设施工及管理所提的建议。①桥梁起点接G210国道,由于路口设计需要满足转弯半径的技术要求,需要在桥台处加宽道路而损毁现有挡墙护岸,该部位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损毁的挡墙护岸进行恢复,防止汛期洪水对护岸的淘刷而危及公路的安全;②要严格按照“河湖长制”的要求,在桥梁施工全部结束后,应及时对工程区河道进行全面清理,恢复河道原貌,并申报当地人民政府及河道主管部门检查验收;③桥梁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度汛机构,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度汛方案,以确保顺利施工和安全度汛,并采取一定的防治措施,减小对防洪和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建设业主应加强对施工单位防汛工作的检查指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④施工期间应加强对上游雨、水情信息的收集掌握,当得知上游出现暴雨洪水时,应提前做好重要物资、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撤离,确保施工度汛安全;⑤应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禁止弃土、弃渣排入河道,禁止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接向河道排放,以免引起河道水质污染和水环境的恶化;⑥在桥位河段划定保护区,设置警示标牌,禁止在保护河段范围内滥采滥挖、弃土弃渣和从事影响河道行洪及水质安全的一切非法活动。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评价内容,包括概况、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的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九、要求该桥梁工程建设业主要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和“审查批复意见”的要求,严格依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桥梁工程设施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防洪安全万无一失。

十、要求建设业主在实施跨河桥梁工程建设施工时,要严格依照《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标准和建议意见,开展其它各类配套导流及排雨洪工程设施建设,保障工程区雨水及山洪安全排泄。

十一、要求建设业主要对建成后的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建立有效地管护机制,坚决避免“重建、轻管”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工程受益群众牢固树立水患意识、环保意识和水生态意识,自觉维护所建桥梁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安全,坚决杜绝损毁各类工程设施、挤占行洪河道、乱倒垃圾弃土、污染河道水体等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区路畅、人富、山清、水秀、天蓝、景美。

综上所述,编制单位所编制完成的《石泉县两河镇兴坪村堰坪河大桥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翔实、评价结论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建议在实施中严格依照执行,切实防范和避免洪涝灾害隐患,确保工程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石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对2020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项目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的函.docx

石泉县水利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