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0-0470 | 发布日期: | 2020-05-14 10:32 |
| 来源 |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 ||
| 内容概述 | 现将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转发<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2020年度参保缴费开通补办窗口的通知>的通知》(安医保发〔2020〕51号)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动员,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 ||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转发<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2020年度参保缴费开通补办窗口的通知>的通知》(安医保发〔2020〕51号)转发给你们,请广泛动员,确保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石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