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cjgj/2020-0052 公开日期: 2020-06-19 17:45
来源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安排部署,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重点人群防控

1、扎实做好集中隔离人员管控。负责宾馆隔离点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点人群宾馆隔离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宾馆做好隔离工作;负责宾馆隔离点的人员管控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监管;落实指挥部下发的通告及指令性任务。(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人:吴斌  成员:刘友林 何成富)

2、认真做好重点地区来(返)石人员管控。对本单位自2020年5月30日以来去过北京市或与北京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接触过丰台区新发地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去过国内其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干部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负责采购、发放防护用品及隔离点所需物品;做好机关门房值班工作。(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人:邓伟  成员:陈 静  张治惠)

3、认真做好托幼服务机构教职员工的管理。负责托幼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托幼机构严格按照《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对托幼机构自2020年5月30日以来去过北京市或与北京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接触过丰台区新发地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去过国内其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责任单位:市场股 责任人:郝花丽 成员:刘前锋  凌 劲)    

二、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1.农贸市场。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由市场开办者安排专人对进出通道严格管理确保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并在入口处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健康码绿色方可进入;依法对入场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核对入市畜禽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标识内容与实际数量、来源等情况,无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一律不得入场销售;加强市场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环境消杀。(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责任人:各所长)    

2.商场、超市。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由商场超市负责在经营场所入口设置健康扫码监测点,顾客正确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保证来源可查;采购食品依法索要相关凭证,不采购、贮存、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特别是进口产品要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疫情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暂停三文鱼的购进和销售,对现有库存产品中的“三文鱼”,就地封存,对其他海鲜品销售实行实名登记,保证去向可追;加强营业场所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环境消杀。(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责任人:各所长)

3.零售药店。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药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由零售药店负责在经营场所入口设置健康扫码监测点,顾客正确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退热药品;销售消炎、感冒、止咳等呼吸道症状类药品执行实名登记;不得接诊发热患者,一经发现发热患者要第一时间报告县疾控中心。(责任单位:药械股 责任人:孔 娟 成员:郭建莉 付佐兴)

4.餐饮服务单位。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由餐饮服务单位负责在经营场所入口设置健康扫码监测点,顾客正确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原材料进货、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海鲜、猪牛羊肉的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来源可追溯,坚决禁止在餐饮环节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肉类、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倡导全面使用公筷公勺;加强营业场所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环境消杀。(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责任人:各所长)

5.学校、敬老院食堂。督促学校、敬老院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妥善贮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该冷藏的冷藏、该冷冻的冷冻,尽量缩短存放时间特别是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及时废弃腐败变质食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晨检、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管理,熟制食品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及其工用具分开存放或使用;对每餐成品按规定进行留样;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口罩和洗手消毒,加工制作场所和就餐场所通风换气,高频接触物表面定期消毒等要求,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责任单位:食安股  责任人:徐晓玲  成员:谢 勇 谭怀武)

三、责任分工

1.各市场监管所负责落实辖区内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市场主体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落实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和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对进入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查验;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使用海鲜的商户进行全面摸排,并对直接接触海鲜的人员全覆盖落实1次核酸检测;对市场主体自2020年5月30日以来去过北京市或与北京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接触过丰台区新发地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去过国内其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2.县局成立巡查组(组长:吕焱杰,组员:方高清、任玉强、周国先)协助城关市场监管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对各所开展的工作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严峻性,从严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牢牢抓住常态化防控中重点防控这个关键,全力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并落实备案登记,请假外出的干部职工,必须如实报告个人去向,原则上不允许本单位职工出省,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北京市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亲友由境外和重点地区返石的,应第一时间按要求向单位报告。

(三)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巡查、检查、督查力度,指导督促经营主体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防控形势和防疫知识的宣传,增加警惕性,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信息报送。务必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工作,自6月17日起填报《北京来石返石人员信息日报表》,每天下午17:00前将截止16:00时的数据信息上报所在地镇政府,并同时抄送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  静      联系电话:13992515054


附件:北京来石返石人员信息日报表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附件

北京来石返石人员信息日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报告日期:2020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北京旅居史接触史情况

来石返石后现

家庭住址

目前

管控措施

核酸检测情况

在北京驻留

具体地址

是否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

是否到过丰台区新发地市场

是否到过丰台区京深海鲜市场

是否到过其它中高风险地区

第一次

时间

结果

第二次

时间

结果

 

 

 

 

 

 

 

 

 

 

 

 

 

 

 

 

 

 

 

 

 

 

 

 

 

 

 

 

 

 

 

 

 

 

 

 

 

 

 

 

 

 

 

 

 

 

 

 

 

 

 

 

 

 

 

 

 

 

 

 

 

 

 

 

 

 

 

 

 

 

 

 

 

 

 

 

 

 

备注:1.摸排统计自5月30日后自北京来石返石人员;2.管控措施填写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居家隔离、自由状态等;3.每日9:00时前由各镇上报截止前一日24:00时数据(联系人:陈梨花;联系电话:6318120、18392002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