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xzrzyj/2020-0221 公开日期: 2020-07-31 10:14
来源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石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朱学勇


《石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并予以印发,现对《预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起草背景

政府机构改革后,原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能力,保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规范应急救援行为,避免或最大程度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县自然资源局编制了《石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预案书面征求了住建、水利、交通、民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同意,于5月11日正式印发。

二、目标任务

组织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对石泉县境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开展应急防御和处置响应。

三、主要内容

《石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共分九个部分:一是总则,二是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三是运行机制,四是应急响应,五是应急保障,六是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七是预案管理和更新,八是奖励与责任追究,九是附则。预案重点对各响应部门(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并对应急响应程序及响应工作进行了细化,增强了操作性。

四、突发地质灾害等级及响应级别划分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等级及应急响应级别

等级

险情

灾情

响应  级别

特大型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30人(含)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Ⅰ级

大型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Ⅱ级

中型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Ⅲ级

小型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Ⅳ级

五、关键词诠释

突发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时,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附件:石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www.shiquan.gov.cn/Content-21180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