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石泉要闻> 部门动态>正文详情

司法局:一男子错领补助款全花光 不当得利需返还

时间:2020-08-13 15:40作者:刘智华 陈馨琳源自:司法局

日前,后柳镇司法所在矛盾纠纷“联防联排联调联治”百日行动中,成功调处了一起纠缠近两年的不当得利纠纷,消除了当事人的诉累,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家住某村的邓某华有退耕还林8亩,2018年验收合格后邓某华发现自己账户上一直没有收到这笔补助款。此后邓某华将这件事情反映到村委会,在经过核对后村委会向县林业局申请予以补兑。

但在复核过程中,林业局发现已经按照验收面积全部兑现到位。为了查清事实真相,村委会又反复详细核对村公示表、镇审核表以及每户面积和兑付款总数字,最终查出邓某华原本应该享有的8亩退耕还林款被打入了他人一卡通账户,而这个账户的主人就是和邓某华一字之差的同村村民的邓某发。

正当村组干部为此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在与邓某发交涉过程中却出现了问题。邓某发表示,自己已经80多岁年纪大了,时间长了,自己账户里有没有钱也记不起来,总之钱是用完了。同时邓某发坚决不承认有这回事,双方关系因此变得十分紧张,也让事情解决变得异常艰难。

后柳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对这起矛盾进行了了解,并深入现场收集了银行打款记录、村退耕还林验收面积公示表、县林业局发放退耕还林相关台账等证据,同时找到当事人邓某发协商归还钱款问题。

然而在要求邓某发归还这笔不当得利收入时,邓某发却坚称既然把钱打到自己卡上,没有依据能证明这个钱不归其所有,始终拒绝归还。针对邓某发的错误认知,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地向他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以邻里乡情来打动老人的心,同时指出不当得利拒不归还应当承受的法律后果,最终邓某发同意将不当得利款项归还当事人。

2020年8月初,经过镇社治办、司法所、村委会的共同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因邓某发年龄大又无经济来源,错领的8亩退耕还林补助款分期归还给邓某华,双方均表示同意。至此,一场不当得利纠纷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