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索引号 zfbmgaj/2020-007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公(两)行罚决字[2020 ]4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9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9-24 15:41
内容概述 石泉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石泉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法行为人廖**,女,**岁,****年**月**日出生,公民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陕西省石泉县***街**小区**号楼*****号,现住陕西省石泉县***街**小区**号楼*****号。违法经历:无。

违法行为人周*甲,男,**岁,****年**月**日出生,公民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陕西省石泉县***街**小区**号楼*****号,现住陕西省石泉县***街**小区**号楼*****号。违法经历:无。

违法行为人周*乙,男,**岁,****年**月**日出生,公民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陕西省石泉县***街**小区**号楼*****号,现住陕西省石泉县***街**小区**号楼*****号。违法经历:无。

违法行为人程**,男,**岁,****年**月**日出生,公民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陕西省石泉县***街**小区**号楼*****号,现住陕西省石泉县***街**小区**号楼*****号。违法经历:无。

违法行为人王**,男,**岁,****年**月**日出生,公民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陕西省石泉县***街**小区**号楼*****号,现住陕西省石泉县***街**小区**号楼*****号。违法经历:无。

现依法查明:2020年8月20日21时许,周*甲、廖**、王**、周*乙、程**在陕西省石泉县**镇**社区安置区“****”门面房内用麻将牌以“推倒胡”的方式进行赌博,赌注每局5元、10元不等,后被两河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认定上述违法事实的有:违法行为人周*甲、廖**、王**、周*乙、程**的陈述、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视频资料。上述证据均由我所依法调查收集,证据之间能够互相印证,客观反映了周*甲、廖**、王**、周*乙、程**的违法事实。周*甲等五人等赌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本所认为,赌博行为是社会陋习,妨害社会管理,败坏社会风气,理应受到治安处罚。违法行为人周*甲、廖**、王**、周*乙、程**在公共场所以金钱为赌注聚众赌博,依法应当给与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廖**罚款3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周*甲罚款3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周*乙罚款3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程**罚款3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王**罚款300元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到中国工商银行石泉县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金额%3加处罚款,加处的罚款不超过罚款本金。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康市公安局或者石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石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0份

石泉县公安局两河派出所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