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zstjj/2020-0045 | 公开日期: | 2020-09-25 15:20 |
来源 | 石泉县统计局 | ||
内容概述 |
各镇人民政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人口普查,如实申报普查资料,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根据《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人普办字〔2020〕6号)与《安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安康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安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安人普办字〔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石泉县实际,现将《石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石泉县委宣传部
2020年9月22日
石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印发
石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舆论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扩大普查在全社会的影响,提高普查的知晓率、认知度和配合度,营造领导重视、群众参与、社会关注的实施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人口普查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依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陕西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和《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意义和指导思想
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将全面摸清石泉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完善全县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本次人口普查需要登记全县近19万的普查对象,需要选聘约1100名“两员”。因此,采用多种手段做好人口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对于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围绕人口普查方案、工作流程、实施细则和阶段工作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好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好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社交软件、视频平台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做到广播电视有声有影、手机网络有言有视频,为我县第七次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和重点内容
人口普查宣传的工作目标是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通过开展人口普查知识普及、宣传动员、回应社会关切、发布解读结果等系统工作引导社会各界了解、认同、支持普查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使人口普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做好普查知识宣讲,强调普查义务,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升普查员使命感,提升普查对象和普查员的参与度;找准宣传渠道,充分考虑宣传受众的收入、年龄等因素,针对人群选择内容、选择宣传渠道,有侧重地强调普查隐私保护制度、意义和价值;做好宣传动员,动员邮政、教育、电信、互联网等系统和行业力量,动员新闻媒体力量,动员各级地方政府和统计系统力量,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影响力。及时启动,逐步升温,特别是普查登记前一个月,要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宣传高潮。
三、宣传的总体安排
人口普查主要分为前期准备、普查登记、数据汇总和发布等阶段,宣传动员工作要根据重点阶段工作内容与工作重心,采用相应的宣传方式,确保宣传动员工作把准脉搏,取得实效。
(一)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9月-10月)
要建立宣传机制,以宣传《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内容为主线,集中宣传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实施方式;宣传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在普查中的作用、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普查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等。这一阶段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宣传工作;组织对人口普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宣传报道;加强对人口普查法规和各项政策的解读;开发宣传产品,通过制作、传播人口普查宣传海报、宣传片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普及式宣传;开设专题网页,通过统计开放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开展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
要配合普查各阶段工作,合理统筹安排宣传活动,确保重要节点有声音,持续宣传不间断。大力宣传《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普查或人口普查的相关内容,为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宣传普查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项目、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普查资料的保语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等。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要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依法履行的普查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结合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深入宣传各级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强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要通报曝光此次普查中查处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要围绕人口普查取得的成果多渠道及时发布普查数据,准确权威系统做好解读工作。要围绕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情况进行资料开发,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让各方更好地理解普查数据,应用普查成果,广泛宣传2010年以来我县在人口素质、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巨大变化,使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按照安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由石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石泉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主动作为,密切配合,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协作、精心策划,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
各镇人口普查机构要把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提早谋划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制定好宣传实施方案,落实宣传经费,保障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渐次展开,不断加大普查宣传的深度、广度和频度。明确工作定位,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宣传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