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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齐渊)
时间:2020-10-20 16:05
作者:
源自:
齐渊因保管不善将城关镇字第11022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齐渊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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