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迎丰镇文物安全责任单位(人)公告公示 | ||
索引号 | zjzfyfz/2021-0005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1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3-19 09:20 |
内容概述 | 为落实我县文物安全责任,提升文物安全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康市公安局 安康市文物局关于做好文物安全责任清单公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各镇人民政府认定,现对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责任单位(人)信息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3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向迎丰镇人民政府反映。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迎丰镇文物安全责任单位(人)公告公示
为落实我县文物安全责任,提升文物安全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康市公安局 安康市文物局关于做好文物安全责任清单公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各镇人民政府认定,现对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责任单位(人)信息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3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请向迎丰镇人民政府反映。
地址:迎丰镇城镇社区
联系人:代尚安
联系电话:0915-6661052
附件1.石泉县 迎丰镇 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人清单.xlsx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