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石泉县泰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何英艳)

时间:2021-04-28 17:11作者:万韵倩源自: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何英艳(石泉县泰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因保管不善,将石国用(2009)第87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石泉县泰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