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1-0486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08:20 |
来源 | 县民政局 | ||
内容概述 | 第二季度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陕民发〔2019〕8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第二季度我县共有43户47人符合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条件,共计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3.2224万元。现下拨2021年度第二季度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到个人一卡通账户,请各镇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监督检查,做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变更情况,落实好监护人责任,同时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
附:石泉县2021年度第二季度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汇总表.xls
石泉县民政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