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czj/2021-0062 | 公开日期: | 2021-05-25 09:16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2017年至2019年,石泉县在预算中未单独设立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
二、整改目标:依法依规设立秦岭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预算
三、整改措施:依法依规,按省审计组整改要求彻底整改
四、整改时限:2019年12月
五、完成情况:按照《预算法》《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县财政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从2019年调整预算起,均单独设立了秦岭生态保护专项资金。截至目前,该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
石泉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