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县域森林资源安全,严厉打击侵占、损毁林地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县林业局围绕“四个全面”重要举措扎实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全面清查违法违规行为。以工作检查巡查发现、卫星影像判读变化、群众举报等为线索,全面清查党的十八大以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临时用地逾期使用、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形成专项行动毁林案件数据库,实行台账管理。
全面排查重点案件整治。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运用通报、约谈等举措,彻底查处整治,严肃追责,对情节比较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面纠正违反法规文件。对出台的涉林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发现有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不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政策文件,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同时,进一步细化、健全涉林政策性文件出台审核、审批机制,坚决杜绝审核把关不严等情况发生。
全面推进发现问题整改。坚持“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原则,对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立行立改,对具备条件的要立即回收林地、恢复植被,确保排查到位、处置到位、整改到位,对确需使用林地的,查处到位后再依法补办使用林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