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
安康市人民政府
用户登录
手机版
长者模式
无障碍
繁
本站支持IPV6
首页
领导
要闻
公开
服务
互动
县情
站群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正文详情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垂斌)
时间:2021-08-11 15:49
作者:范雨珂
源自:石泉县自然资源局
张垂斌因为保管不善将石国用(2000)第03853号土地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张垂斌
2021年8月11日
【打印本页】
【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分享到:
上一篇:
关于对2019年度出租车、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分…
[ 2021-08-11 ]
下一篇:
关于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补充事项的公告
[ 2021-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