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7-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mzj/2021-0122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民发〔2021〕134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8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8-28 16:36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拨付2021年7-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2684人4227300元。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7-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文件精神,结合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和惠民“一卡通”兑付系统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拨付2021年7-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2684人4227300元。
附件:2021年7-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名单.xls
石泉县民政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