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7-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mzj/2021-0124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民发〔2021〕132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8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8-28 16:41 |
内容概述 |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和安康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明确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安民发〔2019〕3号)文件精神,现发放2021年7-9月份2684人的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1714043元(其中集中供养1535人1038421元,分散供养1149人675622元)。 |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拨付2021年7-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发〔2018〕33号)和安康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明确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安民发〔2019〕3号)文件精神,现发放2021年7-9月份2684人的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1714043元(其中集中供养1535人1038421元,分散供养1149人675622元)。
附件:2021年7-9月份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发放名单.xls
石泉县民政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