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xwjj-GK-2021-0149 | 发布日期: | 2021-09-03 11:14 |
来源 | 石泉县卫健局 | ||
内容概述 | 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采样核酸检测应急预案 |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大规模集中采样检测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区域范围内全员核酸检测任务,根据国务院应对联防联控机制《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石泉县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采样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第二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核酸检测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环节,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在我县的新冠肺炎疫情,提升我县应急状态下集中采样核酸检测能力,根据中、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目的
提前做好采样人员的储备动员和培训、试剂耗材以及防护消毒用品的采购储备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全人群集中采样、标本转运、核酸检测、信息报送及发布等工作,迅速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地降低疫情对公众健康危害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依据
此预案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全员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和不同场景、不同情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采样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制定。
三、适用范围
此预案适用于我县某个区域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后,启动划定风险区内全员集中采样核酸检测工作。
四、工作目标
一旦发生新冠肺炎本地感染及聚集性疫情,立即启动全员核酸检测,2天内完成划定风险区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
五、工作内容
(一)建立采样队伍
县级层面组建应急采样队,负责阳性样本复核所需样本采集。各镇组建应急采样队伍,负责辖区内一般人群、环境核酸样本采集。设置固定和临时采样点,采样队分片包抓村(社区)、单位,出现疫情后能迅速召集群众开展集中采样、核酸检测,同时维持工作秩序。
1.采样队组成。根据实际采样经验,每个采样队由8名人员组成,分4个采样小组,每个采样小组2名人员,1名负责采集样本,1名负责采样管编号、标记和采样登记核对、采样管条形码核对粘贴。
2.采样点及工作量。前期准备充分、现场组织有序,每小组采样人员可最长持续采样6小时,采样量300人份/6小时。每个采样点8名采样人员按照24小时4班轮流采样,可完成采样量1200人份/24小时。
3.集中采样人员储备。按照2天内同步集中开展全人口采样工作,以镇为单位,完成辖区全人群采样任务,根据各镇实际需设立采样队和配备采样人员数测算见附件1.
4.实际采样工作。假设县内发生本地病例或聚集性疫情,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在2天内完成划定的重点(高风险)、次重点(中风险)区域全员集中采样。
5.采样人员来源和培训。采样人员从辖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医中选调年富力强的有责任心的医疗卫生人员组成。两大医疗集团分别负责辖区内各镇采样人员组建和培训,采取视频理论培训、现场实操培训等方式,对各单位采样人员开展培训(镇卫生院负责培训村医),达到预案规定的采样人数,培训合格后要登记造册,合理分配到各采样点,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立即组织开展集中采样。其他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对本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并登记造册,作为预备采样队员,听从指挥部调遣。
(二)合理布局采样地点
1.采样点设置。由各镇政府负责根据辖区人口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固定和临时采样点,必须覆盖到辖区所有村(社区)、单位。固定采样点以村(社区)中的居民小区广场或村(组)的村委会大院、单位大院为一个大的采样点,流动采样点就近设置在学校操场等适宜场所。
2.采样点布局。每个采样点根据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采集区、缓冲区和临时隔离区,应设置警戒带,保持安全距离,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采样地点应选择在比较空旷或宽敞室外空间,并备有帐篷,以备雨天连续采样。
3.采样点物资配备。每个采样点应提前准备好桌椅等基本采样设施,应备一次性口罩、乳胶手套、免洗手消液等防护用品,并设置急救设备、设施备用。
4.采样点相关协助工作人员安排。各镇政府安排落实专人,负责每个采样点秩序维护、采样等候人员组织及集中采样工作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等,确保采样工作有序开展。采样点协助工作人员以镇村干部、社区民警、志愿者等为主,包括:1名领队联络员、每个采样小组2名登记人员,配备2名警务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安全保障,出现疫情后能迅速召集群众的开展核酸检测。
5.医疗废物处置。各镇政府要落实专人负责每个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垃圾定时统一收集,并按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理。
(三)采样物资准备
1.采样前准备。疫情发生后,各镇在集中采样前,应以村(社区)为单位,每个采样点联络人员对集中采样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详细住址、常用联系手机号码,特殊人群需留下可联系上的监护人有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每个采样点设唯一编号,供集中采样人员采样时核对等使用。
2.物资、耗材准备。指挥部保障组暂时按照2万人标准储备采样管(含10:1混采管)、检测试剂及耗材,县医院、中医院分别按照不少于2000人份,县疾控中心按照不少于1000人份标准储备病毒采样管、采样袋、检测试剂及其他实验耗材。
3.消毒酒精。各镇负责准备消毒用的喷壶与消毒酒精,确保每个采样点够用。
4.样本转运箱。指挥部负责为各镇卫生院配备3个样本转运箱,确保样本能及时转运。
(四)样本采集
1.采样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根据风险等级采集样品,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按照1:1标准进行采样检测;中风险地区人群按照5:1标准进行混采检测;低风险地区人群按照10:1标准进行混采检测。
2.采样前,样本采集人员应事先做好个人防护(二级防护),并做好采样前各项准备工作。
3.采样时,应先核对采样对象基本信息,确保采样管、个人信息及条形码核对无误。
4.采样后,应及时封闭采样管,并用消毒酒精喷壶对病毒采样管外面进行消毒,然后装入黄色小罐。
5.小罐装满后,及时封盖,并对小罐外面进行消毒,消毒后装入转运箱。
6.样本转运箱装满后,及时封箱,并对箱外面进行消毒,然后转入专用车辆。
(五)样本运送
1.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用车辆,专门负责每个采样点样本转运工作。
2.各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每个集中采样点沟通衔接工作,确保每批次采集样品按照指挥部要求及时送到固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3.采样点的纸质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随标本送检测单位,一份存档于采集点所在社区,由专人负责,便于及时追溯受检者。
4.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防控组要及时掌握各核酸检测点检测工作进展情况,有序调度样本送检至指定检测机构。
5.送样专用车辆人员应做好个人必要防护,送样车辆要定期消毒通风,严禁样本运送车辆搭乘无关人员。
6.检测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接样、登记、检测结果统计等有关工作。
(六)核酸检测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启动后,县内3个核酸检测实验室(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由指挥部统一调度,承担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全县储备核酸检测技术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县医院15人以上、疾控中心6人以上,中医医院14人以上),指挥部储备2万人份检测试剂、耗材,各检测机构储备不少于5000人份核酸检测试剂(其中县医院、中医院各2000份以上,疾控中心1000份以上),日最大核酸检测能力达到1952份(单检)以上(其中县医院728份、中医院不低于860份、疾控中心不低于364份)。如本县现有检测力量满足不了检测需求,由县指挥部申请市指挥部支援或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支援,确保一旦发生本地病例或聚集性疫情,及时组织对划定的重点区域、次重点区域开展全员集中采样核酸检测。县医院、县中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主要负责集团辖区内样本检测,县疾控中心实验室主要负责疫情核心区人员样本、密接和次密接人员样本检测。
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要按照要求备足核酸检测人员、试剂、耗材及防护用品等,满足检测设备24小时满负荷运转需要。要在确保检测质量的情况下,开足马力,24小时开展核酸检测,并做好核酸检测人员防护、饮食、休息等保障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核酸检测结果信息核对、登记、统计及报告。
(七)结果报告与复核
1.核酸检测机构在接到样本后,6个小时内完成检测。检测结果及时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采用5混1、10混1检测方法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结果时,首先严格管控对应人员,再分若干采样组分别进行单采单检,根据检测结果确定管控措施。
3.单个样本检测阳性标本应在2小时内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并同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及时开展流调和密接者排查管理等相关防控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实行领导包抓。为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准备和一旦疫情发生后的集中采样检测工作,实行包片联系制度,县级领导包抓镇,镇上领导包抓村(社区),重点协调解决集中采样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2.实行网格管理。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的全人群核酸检测集中采样应急预案,根据人口分布,合理设置集中采样点。集中采样工作以村(社区)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每个采样区域、点位、小组全程有人管理、有人组织、有人维护、有人协调、有人联系、有人保障。
3.做好精准推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实际,及时划定集中采样重点区域、次重点区域及一般区域,有重点、阶梯式、分批次推进辖区集中采样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
1.落实经费保障。指挥部保障组要及时落实经费保障,预储集中采样和检测物资,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开展重点、次重点区域集中采样和检测工作。各镇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关物资准备。
2.建立工作机制。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与指挥下,民政部门负责社区相关组织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引导与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卫健部门负责采样人员抽调与培训、送检车辆组织、检测机构落实、检测结果统计、检测信息发布等有关工作,公安部门负责采样现场、样本运输交通及社会秩序维护,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明工作要求。
1、统一调度指挥。一旦疫情发生后,各单位采样、检测人员要在指挥部统一调度下迅速开展工作。
2、明确工作时限。各镇将核酸集中采样检测预案8月30日前报县指挥部办公室,8月30日前完成集中采样队伍组建和人员培训,按要求储备采样检测应急物资、设施设备,预设固定和临时采样点(制作本镇辖区采样点设置布局图),细化分解集中采样检测工作任务。
附件1:石泉县新冠肺炎应急集中采样人员储备测算表
附件1
石泉县新冠肺炎应急集中采样人员储备测算表
乡镇 |
人口数 |
24小时采样量(份) |
采样队(个) |
采样人员(人) |
城关镇 |
80887 |
40800 |
34 |
272 |
池河镇 |
16139 |
9600 |
8 |
64 |
迎丰镇 |
3818 |
3600 |
3 |
24 |
中池镇 |
5661 |
3600 |
3 |
24 |
熨斗镇 |
9163 |
6000 |
5 |
40 |
喜河镇 |
8810 |
6000 |
5 |
40 |
饶峰镇 |
6392 |
4800 |
4 |
32 |
后柳镇 |
8904 |
4800 |
4 |
32 |
两河镇 |
5834 |
3600 |
3 |
24 |
云雾山 |
4114 |
2400 |
2 |
16 |
曾溪镇 |
2959 |
2400 |
2 |
16 |
总计 |
153221 |
87600 |
73 |
5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