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czj/2021-0159 公开日期: 2021-09-08 14:53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做好我县当前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做好我县当前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采购意向公开要求

按照我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发〔2021〕44号)要求,我县从2021年9月1日起,选择5个试点单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2022年1月1日起,各预算单位全部实现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同时在备案采购计划时需提供采购意向公开信息。操作路径: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信息公告——意向公开。

二、合同备案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即由采购人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合同备案(注:自行采购合同备案在采购计划下的合同管理项,委托代理机构的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在采购执行下的合同管理项上传)。

三、合同公示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操作路径: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信息公告——合同公示。

四、履约验收公示要求

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相关规定:对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除按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采购信息外,采购人还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在指定媒体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操作路径: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信息公告——履约验收公示。

五、消费扶贫“832平台”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要积极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加快预留份额执行进度,确保12月底前完成本单位消费扶贫工作。操作路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购买商品(选择下单)——签订合同——收发货、验货——支付货款——上传付款凭证——双方评价——交易完成(具体操作详见“832”平台网页上“新手指南”) 。

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控时间,准确把握关键环节,扎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我局将按季度对本通知要求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健康有序发展。


                                     石泉县财政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