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公示:石市监强制【2021】ZS-5、ZS-6号 | ||
索引号 | zfbmscjgj/2021-0138 | 公开目录: | 行政强制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市监强制【2021】ZS-5、ZS-6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7月1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09-23 15:58 |
内容概述 | 对石泉县人人悦生活超市店经营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南孚电池、石泉县我为吃狂零食店经营的过期食品予以扣押。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公示:石市监强制【2021】ZS-5、ZS-6号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公示:石市监强制【2021】ZS-5、ZS-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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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号 |
行政强制措施相对人 |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
采取强制措施场所/设施/财物 |
行政强制措施依据 |
作出行政强制措施机关和日期 |
石市监强制【2021】ZS-5号 |
石泉县人人悦生活超市店 |
扣押 |
侵犯注册商标电池:7号南孚电池147粒、 5号南孚电池4粒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6 |
石市监强制【2021】ZS-6号 |
石泉县我为吃狂零食店 |
扣押 |
过期食品:喜力星银啤酒12瓶、海宁根啤酒7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