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1-0684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11:02 |
来源 | 石泉县财政局 | ||
内容概述 | 根据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1〕97号)文件,现下达你局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17.10万元,年终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 |
县住建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社〔2021〕97号)文件,现下达你局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17.10万元,年终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
一、本次下达资金属于直达资金(整合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你局接到文件后,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五制”管理工作要求,抓紧工程项目实施,做好实施方案,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报账支出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计划建设任务。
二、此项资金中省将作为对项目绩效考核和审计监督检查重要依据,请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完善财务项目档案资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三、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对资金绩效自评,查缺补漏,确保项目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并将实施方案、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
四、请按照项目资金“三级两账”监管要求,及时录入监管系统,做好直达资金(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更新,定期将更新的部门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报县财政局。
附件:石泉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明细表
石泉县财政局
附件:石泉县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县(区) | 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农村危房改造 | 备注 | ||||
合计 | 提前下达 | 本次下达 | 小计 | 补助资金 | 奖励补助资金 | ||
石泉县 | 17.1 | 17.1 | 17.1 | 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