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zstjj/2021-0023 公开日期: 2021-10-12 08:25
来源 石泉县统计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2021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方案

关于印发《石泉县2021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方案》的通知

城关镇、两河镇、池河镇、迎丰镇、后柳镇、中池镇:

为切实做好石泉县2021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石泉县2021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各项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石泉县2021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对照抓好落实。



石泉县统计局

2021年10月8日




石泉县2021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了解全县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全面掌握人口变化形势,进一步做好全县人口发展、服务与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实施有效的人口管理手段,解决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提供决策依据,进行2021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

二、调查对象和登记原则

本次调查对象为抽中住房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即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应在抽中调查小区各户登记的人包括:①2021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②户口在本户,2021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

抽中调查小区内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死亡的人口要登记《死亡人口调查表》。

三、调查范围

国家和省级在我县共抽取10个样本点。

城关镇:北街社区、老城社区、杨柳社区(2个样本框)

两河镇:城镇社区

池河镇:双红村、谭家湾村

迎丰镇:红花坪村

后柳镇:柏桥村

中池镇:城镇社区

四、调查项目

1、按户填报的项目有:户地址、户编号、户别、应在本户登记的人数、住房类型、住房面积、住房间数、住房来源等项目。

2、按人填报的项目有: 居民身份号码、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调查时点居住地、户口登记地、在本市居住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学历、一年前常住地、就业状况、婚姻情况、生育情况、健康状况等项目。

死亡人口填报项目有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年月、死亡时间、民族、受教育程度、婚姻情况等项目。

3、《2021年人口调查村、居委会(社区)基本情况表》填报项目有: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生产生活情况等项目。

五、时间安排 

(一)10月10日前,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绘制小区图核查村级样本,核查小区是否一致,建筑物是否完整。

(二)10月10日国家下发样本村住房单位情况,10月15日开展全县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培训会后,对县级样本村住房单位进行核查,核查包括调查小区编码、建筑物名称、建筑物地址、住房单位地址、是否为空房。10月24日之前完成县级样本村住房单元核查、审核上报工作。

(三)11月1日正式入户调查,11月10日之前完成入户调查工作,11月11日-11月15日对调查数据汇总,审核,改错。

(四)11月21日开始事后质量抽查。由国家根据填报的调查对象电话回访,根据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入户率等评估当地数据质量;省、市抽调部分小区进行实地验收。

六、两员选聘

每个抽中镇配备一名调查指导员,每个抽中样本村、社区至少配备1-2名调查员。指导员和调查员应当责任性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经培训能够胜任调查工作的人员担当。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调查,及时掌握县2021年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满足高质量发展和人口管理需要。

2、严格执行调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保证全县调查数据的范围、分类和计算方法的统一性。遇到特殊情况要向上一级调查机构请示,不得按照个人的理解擅自处理。调查员要对其所负责的调查小区的数据质量负责,如果发现调查数据有不实的情况,必须返工重做。

3、坚持依法调查。各镇指导员、村社区调查员都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调查结果、特别是被调查户的情况保守秘密,不得向调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