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rsj/2021-0406 公开日期: 2021-10-14 10:53
来源 县人社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石泉县劳动用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石泉县劳动用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按照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关于印发〈2021年安康市劳动用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1年10月8日至11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劳动用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部门

本次劳动用工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发起并组织实施,县市场监管局参与检查执法。

二、联合抽查范围和方式

抽查范围:本次检查依托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在劳动用工主体库按10%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抽查方式:主要采取实地抽查检查,同时辅助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

三、联合抽查事项

(一)县人社局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2.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3.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4.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5.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6.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7.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8.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9.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10.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11.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12.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对不休假职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13.用人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童工情形。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登记事项检查。(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3)经营(驻在)期限;(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5)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7)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

2.公示信息检查。(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2)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筹备阶段(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县人社局负责,县市场监管局配合。依照省市劳动用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2021年度劳动用工抽查检查工作方案。

(二)计划制定阶段(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县人社局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制定抽查计划、确定抽查事项、按10%的比例从市场主体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确立检查分组、准备检查表格。同时采取电话、信息、书函、现场送达等方式提前告知检查对象本次抽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法律后果及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

(三)实地检查阶段(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内容,安排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抽取对象进行实地检查,现场填写检查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内容,限期责令改正。

(四)结果公示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检查组于检查结束后10日内向被检查市场主体通报检查结果,同时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依照各自职责,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录入结果推送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用人单位要做好准备工作,不得推诿、拒绝检查;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要统一认识,密切配合,高度重视本次联合抽查检查工作,做好前期宣传,确保此次抽查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执法检查人员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本次检查工作,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联合检查小组执法人员要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不得妨碍被检查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次联合抽查部门监管职责的,由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做好告知移送记录。

(三)及时总结,梳理经验。县人社局及时将本次联合检查结果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劳动用工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情况及结果整理汇总,形成总结材料,于2021年11月30日前上报安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为探索新的市场监管机制提供宝贵经验。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