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时间:2021-11-12 17:07作者:佚名源自: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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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泉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法治石泉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石办字[2021]10号)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有关要求,采取务实、有效措施,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能。(一)健全“总体+专项+部门”预案体系。收集汇总《石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7个自然灾害类、6个事故灾难类、4个公共卫生事件类、5个社会安全事件类和48个部门预案。(二)统筹整合应急救援力量。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应急管理”两个专家库,与县人武部、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建立“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对16支458人部门应急救援队伍以及11个412人的乡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整合。逐步形成以消防救援、预备役民兵为主力,驻地武警为后援,专家智囊为支撑,社会应急救援机动力量为补充的“大应急”力量体系。(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对我局负责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危险化学品(无仓储、非易制爆、非易制毒)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证明事项名称、证明法律依据、证明开具单位等。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在公众媒价平台公示,方便申请人查阅、索取或者下载。实行一次性告知和承诺,书面告知的内容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或者许可条件和材料要求,承诺的效力和核查、监督,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承诺书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及时限等内容,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服务好办事企业和民众。二是调整修订局权责清单。明确294项权责事项,报经县委编办审查后在县政府网站公开,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检查、“互联网+执法”等方式,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四是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约束惩戒,加大抽查监管力度,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持续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司法局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安排和我局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先后制定印发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等11个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依法行政制度基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杜绝任性执法和任意执法,做到了行政执法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二)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理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三)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原则,制订并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印发了《2021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石应急发[2021]2号),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执法范围、重点内容等事项,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能,防范遏制安全事故。2021年截止9月底,我局共在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工商贸领域出动检查人员360余人次,检查企业180余家次,下达现场检查117份,责令限期整62份,发现各类问题隐患140处,立案处罚10起,共计罚款金额2.3万元,案件办结率1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近年来,我局所做出的行政决定未被行政复议。(二)依法及时办理各类诉求。2021,我局共收到利益诉求件7件,均及时妥善处理完结,满意率达100%。本主管领域未发生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事件。

强化权力的制约监督。(一)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贯彻落实有关规定,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定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无规范性文件。(二)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局党委会议研究需要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局务会讨论决定局行政工作中重要事项,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

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推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局法治建设规划,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由分管领导抓工作部署,具体成员抓工作落实,积极贯彻国家、省、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二)持续推动落实应急普法工作。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坚持普法工作和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相结合,普法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二是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特点鲜明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氛围,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