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增强依法监督实效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石泉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时间:2021-11-12 17:10作者:佚名源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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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措施,通过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履职情况述职评议、专题询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督办代表建议等措施,监督支持政府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促进政府民主决策

本届县人大常委会履职伊始,就从制度建设入手,先后研究制定了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对政府按照规定依法报告和提请审议决定的28项重大事项,坚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论证,依法集体审议,先后批准了健康石泉建设、依法治县、生态文明县建设、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调整、PPP项目贷款融资与财政配套、鬼谷岭景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汉江四桥建设等重大事项,作出相应决议决定,切实推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从2019年开始,石泉县在召开的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共选出政府要实施的教育医疗、交通客运、城乡就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城区停车位建设等民生实事项目31件。实现了民生实事项目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深刻转变,为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出了有益探索。

二、加强规范文件审查,促进政府依法管理

制定出台了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确保政府出台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符合法律要求和法治精神。2016年11月至今,对禁止焚烧秸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1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没有被退回修改等情况。

三、积极开展述职评议,促进干部依法行政

先后两次修订了《石泉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暂行办法》,由县委进行转发,并提出加强评议结果运用,增强监督实效等措施和要求。近年来,依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3名副县长、9名局长、法院副院长和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了述职评议,促进政府干部依法行政。

四、强化政府工作监督,促进政府正确履职

深入推行“一线工作法”,建设人大综合监督信息平台,打造人大监督的“第三只眼”,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形成了“三问三评一约见一票决”监督方式。即:即电视网络问政、问卷调查、专题询问“三问”,述职评议、社会评价、满意度测评“三评”,根据工作需要协助代表约见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每年度政府拟实施的民生实事在全体代表大会进行票决。近年来,对全县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工业经济、旅游发展、环境保护、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教育、医疗、医保、就业等40余项重点工作开展了视察调研,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10项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每年整理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行任务清单制,对旅游示范村、美丽新村示范村建设等工作进行解剖式视察,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展推演情景式、模拟突发事件对有关职能部门应对能力开展执法检查,对健康石泉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开展小分队微视察式监督,集中全体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智慧,为“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把脉开方”,跟踪问效,促进监督审议意见落实转化,达到监督一项工作解决一些具体问题的目的,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五、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提升政府办事实效

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分片区建立了46个规范化的代表联络站,让人大代表常态化接待和服务选民群众。将代表建议纳入书记“民情三本账”,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联合督办、领衔督办,五年共收集和交办代表建议895件,代表满意率达99%以上,解决了许多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有效发挥代表集体智慧和力量,促进政府为民办实事。有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石泉做法”被市委在全市推广,受到栗战书委员长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