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21-0262 发布日期: 2021-12-17 11:14
来源 石泉县民政局
内容概述 【领导解读】《石泉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 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

【领导解读】《石泉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 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

【领导解读】《石泉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

解读人:石泉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向银慧

2021年11月11日,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泉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办字〔2021〕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陕办字〔2021〕32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措施的通知》(安办函〔2021〕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经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在全县各镇全面实施。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下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限工作,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程序,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满意度。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包括工作程序、实施步骤、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4个部分。  

(一)工作程序。权限下放后,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按照以下四个步骤执行:1、受理申请。2、审核调查。包括:(1)、资料初审;(2)、信息核对;(3)、入户调查;(4)、镇级初审;(5)、张榜公示。3、会议确认。4、县级备案。特困人员认定程序,参照城乡低保审核确认程序执行。

(二)实施步骤。一是安排部署;二是组织实施;三是评估考核。

(三)职责分工。一是县民政局;二是各镇人民政府;三是村(居)委会。

(四)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严格执行政策;三是强化督导监管。

五、涉及范围

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低保、特困人员。

原文链接: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340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