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县应急管理局:推行柔性执法优化提升营商服务水平

时间:2021-12-27 14:32作者:张生军源自: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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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践行执法为民工作理念,优化提升营商服务水平。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行非强制柔性执法,以更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方式和优质服务,构建更加和谐的政企政民关系。

一是建立柔性执法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印发《关于推行应急管理非强制性执法工作的通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和工作机制,落实“先教育规范、后限期整改、再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柔性执法程序,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理念贯穿于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全过程。

二是明确柔性执法具体内容。对监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适时灵活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警示约谈、整改复查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规范经营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以实际行动赢得企业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确立柔性执法基本原则。坚持按照“合法、合理、适当、便民”性原则实施柔性执法,即要统筹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管理与发展的关系,又要正确处理非强制柔性执法与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的关系,不得以严格管理为由而忽视柔性执法作用的发挥,也不得以推行柔性执法为由而疏于或放弃自身的监管职责。

四是严明柔性执法工作要求。推进柔性执法坚持局党委直接领导,各分管领导推动落实。既要重视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运用,做好与行政处罚的配合与衔接;又要把握柔性执法的前提和底线,对拒不改正或再犯的违法当事人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以刚柔相济两结合方式,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