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
安康市人民政府
用户登录
手机版
长者模式
无障碍
繁
本站支持IPV6
首页
领导
要闻
公开
服务
互动
县情
站群
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示公告
>正文详情
石泉县关于暂停18岁以下学生新冠疫苗接种的通知
时间:2022-02-14 10:10
作者:佚名
源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医院、中医院医疗集团,县妇计中心:
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所有学生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校。为避免新冠疫苗接种影响核酸检测结果,导致假阳性的情况,现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对18岁以下接种新冠疫苗,2月16日以后正常接种。对已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在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后方可进行核酸检测。
石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3日
【打印本页】
【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分享到:
上一篇:
石泉县来石返石人员管控措施指引图(2月14日)
[ 2022-02-14 ]
下一篇:
石泉县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公告(第二号)
[ 2022-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