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rsj/2022-0054 | 公开日期: | 2022-02-28 10:18 |
来源 | 县人社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
现将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22〕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请县教体科技局按文件要求,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核定、总量管理”的原则,统一确定全县各类学校的岗位设置总量,于2022年3月1日前报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