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3号)

时间:2022-03-07 16:50作者:佚名源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近期,国内多省市报告本土疫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态势,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切断疫情传播渠道,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请广大居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减少不必要的出行,近期尽量不外出旅游、不探亲访友,坚持非必要不离县、非必要不跨市流动、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的地区。返石后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执行,率先垂范。

二、来石返石主动报备。从即日起,所有从疫情省份及西安市来石返石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备,并按规定查验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风险等级配合落实分级管控措施。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石,中高风险1地区来返石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期间第1、3、7、13天开展4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的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道)来返石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期间第1、7、13天开展3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来石返石人员须查验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后方可通行;发生疫情但未划定风险区域的省份及西安市非中高风险区来返石人员须查验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石后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加强健康监测。

三、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要密切关注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并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及接触史,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承办五桌以上宴会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防控方案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自行举办五桌以上宴会的个人需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规模,确需举办50人以上线下活动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防控方案并提前5个工作日向县防控办报备,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人员参加线下的活动。
五、尽快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然是当前最有效的预防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尚未完成两剂次接种的居民,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尽快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已完成两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应当尽快进行同源加强免疫接种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第三针),确保应接尽接。
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用公筷、一米距,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配合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注重做好日常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自觉避免接触他人,应立即、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检查治疗。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石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