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K-2022-0000 | 发布日期: | 2022-05-05 20:05 |
来源 | 财政局 税务总局 | ||
内容概述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