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slj/2022-0045 公开日期: 2022-05-16 15:13
来源 县水利局
内容概述 石泉县“十四五” 水利改革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石泉县“十四五” 水利改革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石泉县“十四五” 水利改革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按照石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石泉县水利局组织编制了《石泉县“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新时期治水方针,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更加注重工程设施配套建设,更加注重城乡水利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建设与管理均衡推进,坚持“安全水利、资源水利、生态水利、民生水利、法治水利”协调发展,统筹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保障。因此,科学提出我县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目标任务,编制《石泉县“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规划》对今后水利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和引领作用。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一个统领、树立一个理念、明确一个总基调”为引领,即坚持用“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统领水利改革发展全局,将其作为推进新时期水利工作的主线;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把生态文明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作为水利发展的总基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水利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水安全为最终和长期目标,实施防洪提升、供水提升、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全面强化河湖、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资金、行政事务的水利行业的监管。使水利发展不断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对水利建设及行业监管的需求。

三、基本原则

(一)找准短板、系统治理。现阶段我国治水主要矛盾已从人民对除水害兴水利的需求与水利工程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纵观我县改革开放40年尤其是近10年水利建设取得成就,水利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利支撑。但全县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水安全保障能力不足、水旱灾害防治任务仍艰巨、水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的现状仍很突出,加快补齐水利建设短板仍是今后一项长期的任务。过去主要采取的行政手段及水利工程措施的治水方式,现在对补齐水利发展短板仍有重要作用。全面落实习近平关于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自然生态要素之间的共生关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治理。

(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在规划编制中,做到流域、区域综合考虑,上游、下游统筹谋划,左岸、右岸同步推进,政府规划和行业规划紧密衔接。紧扣水利建设短板国家投资扶持防汛抗旱提升、灌区建设及节水改造、农村供水保障及水源工程、水生态修复等重点。聚焦乡村振兴,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系统规划一批重点项目,为建设“三宜”石泉夯实水利基础。

(三)加强衔接、注重调研。在规划编制中,按照省发改委《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与县上各部门的衔接,严格按照省市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开展行业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注重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现场,深入江河沟溪,分析水害,研究水患,寻找对策,处理好水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真正落实以水定需的要求,处理好水与生态系统中其他要素的关系,统筹考虑治水和治山、治林、治田、治湖以及治草,提出建议,纳入规划。确保规划成果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四)改革创新,监管有力。根据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要求,实施创新驱动,不断加强水利补短板项目建设的管理,创新完善水利投融资体制及投融资方式,用好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及农民参与建设管理,继续开展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改革;继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健全河(湖)长管理体系;不断加强行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行业监管水平和能力,努力完善监管手段的不断提升和完备,形成人员素质过硬、监管手段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石泉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规划》

《陕西省汉江综合整治干流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陕西省安康市小型水库工程总体实施方案》

《石泉县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石泉县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专项规划》

《石泉县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十四五”规划》

《石泉县 “十四五”水电发展规划》以及“十三五”期间开展的《石泉县灌溉发展规划》、《石泉县治涝规划》、《石泉县县域供水中长期规划》、《石泉县中小型水库规划》等。

五、主要目标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障水安全”的兴水方针,按照“水润三秦、水美三秦、水兴三秦”的兴水要求以及“陕南防水”的区域方略,结合建设美丽富裕新石泉的水利配套需求,针对全县的水害、水患,紧扣群众的水需、水盼,以防洪水、保供水、抓蓄水、治污水、兴节水、排涝水为出发点,进一步转变治水理念,调整治水思路,完善治水措施。从治水向兴水转变,从刚性治水向柔性治水转变,从控制洪水向利用洪水转变,从开发向保护转变,既要把水多时候的水留下用于缺水的时候,还要把水多地方的水蓄住引到缺水的地方,为建设美丽富裕新石泉夯实水利工作基础。

六、重点任务

《规划》重点从防洪提升工程、供水能力保障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水利信息化工程建设、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水利布局。按照新时期水利发展总基调,今后一个时期治水的重要任务即“补齐水利工程短板,强化行业监管”。

(一)水利工程补短板。重点加强防洪、供水、生态修复、信息化的短板建设。

1.实施防洪提升工程。继续加强我县薄弱环节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启动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重点山洪沟道治理。

2.实施抗旱供水提升工程。推进县城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网改造及完善;抓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和万人工程建设,通过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周边村镇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实现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改造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整体提升农村供水水平,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用水为主要任务的水源工程;加快实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争取两个中型灌区的续建及节水改造启动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工程推广管道输水灌溉、喷灌、滴灌等节水方式。

3.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强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建设;推进涝池、塘坝、站窖等农村小微型水保生态工程建设;探索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以及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生态化绿色化建设;开展农村水利综合整治;

4.实施库区移民发展工程。继续推进移民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完善农业产业设施建设及产业建设,改善库区移民居住区域生活环境、提升生产生活水平,维护库区社会和谐稳定。

5.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重点完善实施水旱灾害预警预报智慧化工程,推进“河湖长制”启动实施重点河湖和重点水利工程水利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覆盖洪水、干旱、水工程安全运行、水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城乡供水、节水、江河湖泊、水土流失、水利监督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稳步提升行业能力建设水平。

(二)水利行业强监管。重点强化河湖、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利资金、行政事务的监管。

1.强化江河湖泊监管,以河湖长制为抓手,以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为目标,全面监管“盛水的盆”和“盆里的水”。

2.强化水资源监管,开展区域水量分配,监管各区域实际用水量,落实节水优先,把节约用水纳入重点监管。

3.强化水利工程监管,在做好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进度、质量等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上,重点监管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下大力气消除中小水库安全运行隐患,强化农村饮水工程安全运行的监管。

4.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全面监管水土流失状况,全面监管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情况,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开展监测。

5.强化水利资金监管,确保水利投资不被挤占、挪用、套取、贪污、滞留,不虚列工程支出、违规支付工程款,确保配套资金如期足额到位。

6.强化政务监管。一方面对行业主管部门的重要决定安排、水利政策法规制度规范性要求、及其他需要贯彻落实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强化水利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的监管。不断深化水管体制改革,推进内部改革,探索乡镇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和完善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新体制。推进水价改革。启动水价改革试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基础上,建立农民用水户自建、自管的水价形成机制。

七、规划投资匡算与实施效益分析

规划投资匡算:石泉县十四五水利规划匡算总投资268576万元,其中防洪提升工程70222万元,供水能力保障建设工程130188万元,生态环境62556万元,水利信息化工程1406万元,移民后期扶持项目4204万元。

社会效益:工程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避免设计标准下洪水年份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避免洪水年份灾民的产生给社会带来的动荡;避免或减少洪水年份防汛抢险救灾给社会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促进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各行各业的持续协调发展。

环境效益:工程的环境效益主要体现在减轻洪涝灾害,为人民提供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避免洪水泛滥可能产生的瘟疫流行、水质恶化、生产环境恶化的严重危害;有利于各水域的水质改善,从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原文链接: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369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