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暨网格化监管现场推进会,会上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石泉县农业农村局荣获“2021年度安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荣获“农产品质量安全“双覆盖”管理先进集体”两项先进。
石泉县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要求,围绕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目标,以标准化生产、“双品一标”认证、质量安全监管、抽样监测、市场准入准出等为重点,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和各镇签订责任书,纳入年度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监测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满足了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是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利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把全县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平台管理,对于小规模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实现合格证管理,实现“双覆盖”,与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是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2021年共抽检农产品54批次,4411个,其中定量检测319个(部级抽检8个,省级抽检100个,市级抽检80个,县级抽检131个),定性速测4092个,合格率均为100%。
四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经营门店130余家,现代农业园区1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65家,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260余户,纠正15起不规范经营行为,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
五是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制定奖补政策,对当年新认定为“富硒”“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的农产品,分别奖补申报主体5万元、7万元、20万元、30万元;全县认证地标产品2个,绿色食品9个,有机产品1个。
六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在重要路口、醒目位置制作省级农产品安全宣传牌。全县悬挂横幅25条,制作宣传板报26版,张贴宣传标语680张,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在各类媒体上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信息2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