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22-0132 | 发布日期: | 2022-05-26 16:21 |
来源 | 县司法局 | ||
内容概述 | “存到我的卡里。我七十多岁了,万一有个三病两痛用起来方便。以后我不在了就是女儿的。”在公证员单独询问时,老人王某断断续续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
“存到我的卡里。我七十多岁了,万一有个三病两痛用起来方便。以后我不在了就是女儿的。”在公证员单独询问时,老人王某断断续续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老人王某一直和儿子小王相依为命共同生活,小王因意外去世,留有银行到期存款六万多元,老人王某到银行提取存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老人王某需要先办理公证。石泉县公证处受理老人王某的继承公证申请后,查明小王生前无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现母亲王某是小王仅剩的法定继承人。
因老人心情悲痛,老人的女儿陪同老人一起办理,但母女二人对存款保管各执一词。考虑到老人的处境,如不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不仅会直接影响母女二人的关系,甚至可能引发赡养纠纷及其他家庭矛盾。于是,公证员要求老人的女儿回避,和老人单独谈话,于是出现了开篇这一幕,老人要求将继承的存款全部转存到自己名下。
为充分尊重老人的意愿,保护老人的财产权,公证员向老人及其女儿主动释法,表明继承所得财产为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不得以赡养、婚姻等理由,剥夺老人的财产处分权,更不能以外嫁女、上门婿为借口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经过公证员宣讲法律知识,从法理、情感的角度细致劝说,引导母女二人坦诚相见,最终王某的女儿不再坚持代管存款,同意由老人自行安排。公证员通过真情释法及时消除了母女之间的隔阂,维系了她们的家庭关系和亲情关系。
次日,公证员为老人上门送达继承公证书后,陪同老人到银行提取存款,顺利将继承的六万多元全部转存到老人的社保账户。同时,经核实,老人经济困难,符合公证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公证处免收全部公证服务费用。老人王某拉着公证员的手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儿子的去世让我觉得天都塌了,可是你们的贴心服务让我觉得我的心又热乎起来了!”
一直以来,石泉县公证处在强化公证职责、提升公证质量的同时,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惠民服务、简化办证流程等多项举措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打造服务型“精品”公证。同时,公证员担任村、社区、规模以上企业的法律顾问,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真正做到公证服务为民、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