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公示 | ||
索引号 | xzfgzbmsqxscjdglj/2022-0056 | 公开目录: | 行政强制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市场监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石市监强制【2022】CG-9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8-01 17:03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公示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公示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公示:石市监强制【2022】CG-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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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号 |
行政强制措施相对人 |
行政强制措施种类 |
采取强制措施场所/设施/财物 |
行政强制措施依据 |
作出行政强制措施机关和日期 |
石市监强制〔2022〕CG-9号 |
石泉县宋芳木福建沙县小吃店 |
扣押 |
1、厨味缘高纯排骨味王调味料1袋,908克/袋;(生产日期2020.7.20,保质期18个月,已开封,剩余839g) 2、厨味缘高纯饺馅鸡粉调味料1袋,908克/袋(生产日期2020.7.18,保质期18个月,未开封)。 |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 |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