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石泉县情> 旅游康养> 文化石泉>正文详情
索引号 xzfgzbmsqxwhhlygdj-GK-2022-0101 发布日期: 2022-10-07 14:59
来源 石泉旅游
内容概述 9月30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上等级文化馆名单的通知》,石泉县文化馆被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馆”。

石泉县文化馆被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馆”

9月30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上等级文化馆名单的通知》,陕西省共有29个文化馆被评为“一级文化馆”,39个文化馆被评为“二级文化馆”,48个文化馆被评为“三级文化馆”,其中石泉县文化馆被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馆”。

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每四年开展一次,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国文化馆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除对文化馆馆舍面积、数字化服务能力等必备条件进行评估外,业务建设、服务效能、保障条件、改革创新等也列入评估范围。

石泉县文化馆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事业机构,是重要的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肩负着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对外实行免费开放,开展群众文艺培训,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群文理论研究,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项任务。

现拥有馆设面积2500㎡,设有多功能厅、非遗展厅、舞蹈排练厅、档案室、声乐辅导室、器乐辅导室、美术书法辅导室以及管理用房、辅助用房。开设有音乐、器乐、书法、美术等培训门类。

石泉县文化馆将以此次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为契机,再接再厉编创更多的文艺精品,开展覆盖全年常态化文艺惠民演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推进文旅事业深度融合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