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zfsqxyfz/2022-0098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迎政发〔2022〕25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2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11-04 20:45 |
内容概述 | 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根据《安康市“扫干净、摆整齐、改早厕、清污淤” 专项行动方案》(安政办发〔2022〕10号)以及《石泉县百村万户“扫干净、摆整齐、改早厕、清污淤” 行动实施方案》(石人居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迎丰镇“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现将《迎丰镇 “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石泉县迎丰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迎丰镇“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行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根据《安康市“扫干净、摆整齐、改早厕、清污淤” 专项行动方案》(安政办发〔2022〕10号)以及《石泉县百村万户“扫干净、摆整齐、改早厕、清污淤” 行动实施方案》(石人居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庄环境为目标,围绕开展村庄清洁、“八清”整治、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等四大行动,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打造示范样板,切实做到村内垃圾不乱堆乱倒、污水不乱泼乱排、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实现村村整洁、户户干净。到 2022年底,全镇生活垃圾治理率达90%以上,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57%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畜禽类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安全饮水、电力、公路硬化覆盖率达 100%.
二、重点内容
(一)扫干净,做到干净整洁。一是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对村组道路、村委会、安置点、集中院落周边等公共场所开展卫生大清扫、环境大整治,路面保持干净平整,路边无杂草,路边绿化修剪整齐。引导村民自觉打扫房前房后、屋内屋外,做好“门前四包”,室内做到隔日清扫,每周整理,实现院落干净、院外整洁。二是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做到垃圾入桶、收运及时、处置规范,彻底清除垃圾堆、杂物堆。三是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夯实道路、河道沟渠、交通要道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网格化责任,健全保洁队伍,落实日常保洁制度,配备基本保洁设备,加强道路日常清扫保洁。
(二)摆整齐,做到美观有序。一是清理乱堆乱放。引导群众及时清理院内杂物,做到农具物品有序摆放、整洁美观。二是清理私搭乱建。对村庄巷道、主干道路两侧、房前屋后私搭乱建,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临时棚舍、废弃杆线、外墙吊挂物品进行清理拆除。三是清理乱贴乱画。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对各类广告牌的非规范宣传内容进行清理,对电杆、建筑物立面上的野广告进行全面清除。四是整治残垣断壁。对路旁和村内的断壁残垣、闲置宅基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
(三)改旱厕,做到能改尽改。一是稳步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摸清农村旱厕底数,加大旱厕改造力度,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确保今年完成227户改厕任务。卫生厕所要达到“五有”标准(有墙、有顶、有水、有电,有厕具),室外部分具有无害化处理设施,贮粪池不渗、不漏、密封有盖。二是强化日常运行维护。对已建公厕要开展全面排查,确保设施完好,需改造维修的要抓紧修缮满足使用。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做到村内公厕日扫日清,厕所类污及时清掏。
(四)清污淤,做到河畅水清。一是加大黑臭水体治理。积极开展房前屋后沟渠、河塘清淤疏浚。利用河长制等公益岗定期对塑料杂物、漂浮物等打捞清理,杜绝生活污水乱排,防止巷道积水,做到村内无污水乱排乱流。二是加强对畜禽散养管理,采取畜进栏禽进笼、人畜分离等综合措施,防止和减少散养畜禽粪便污染。三是提升畜禽类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推广“畜一沼一菜”、粪池肥料回田、回地等种养模式,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提升畜禽类污资源综合利用率。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以农村人居环境“4111”示范镇创建为抓手,坚持“做精集镇、做美乡村、做靓社区,做特农户”的工作思路,建立由镇党委书记为总召集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领导分片挂钩包村制度,实行“一月一清单一汇总一研判一点评”机制,紧扣“迎丰迎客 世外桃园”发展愿景,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镇环保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负责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处理,镇基础设施办牵头抓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等基础设施类建设,镇财政所做好资金保障,镇党建办指导各村(社区)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各村(社区)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好实施,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相关站办所要各司共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媒介,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两代一委示范引领和一约四会的监督约束作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开展五美乡村、家庭卫生、庭院绿化、环境卫士评比活动,推行积分制管理,运用好“乡风文明示范户”评比、“红黑榜”、流动红旗的奖惩激励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让群众自己“动起来、干起来”,形成“我参与我光荣”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长效机制。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完善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探索建立市场化建设和运营管护机制,形成有管护标准、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的长效管护机制。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扫干净、摆整齐、改旱厕、清污淤”行动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考核。镇农综站要加强日常督查推动,实行月调度、季评比,日常化考核,对整治不力,影响县对镇年度考核或被中央、省市县督查通报批评的,一律从严处理。